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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分析】新版《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分析
发布时间: 2018.05.16 来源: 海外安全信息中心 张琛


2018年3月21日上午,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联合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在京共同发布了新版《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新版《指南》)。与旧版《指南》相比,新版《指南》仍然基于“PDCA循环”安全管理理论,但是进行了创新发展,新增了境外安全管理制度、安保服务标准作业程序等内容,更加突出企业境外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和可操作性。在我国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大背景下,新版《指南》对于提高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指导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着眼原则标准构建,强调企业境外安全管理的规范化

(一)确立原则、方法和标准,优化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结构

旧版《指南》仅从风险识别、风险类别、风险评价准则三个方面论述境外中资企业如何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虽然简明扼要,但未确立相应的标准规范,不利于开展实际工作。新版《指南》则从基本原则、基本方法、评价准则以及编制参考标准等方面展开论述,为安全风险评估的要素、过程、成果确立了相应的标准规范,使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有章可循。

(二)赋予必要性、原则和范围,科学安排企业安全经费使用

旧版《指南》在论述企业安全管理战略的过程中,并未就境外项目安全经费投入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无法为企业提供有效指导,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增加企业的项目投资风险。而新版《指南》则从目的、原则及使用范围等三个方面阐述境外项目“效益与风险”的关系,强调只有在项目利润高于企业最低安全投入的情况下,企业的项目安全才能有所保障。

1、明确使用目的,保障经费安排到位

新版《指南》规定,企业在确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编制年度预算时,应当要同步安排安保投入,按规定和实际需要列支各项安保费用,确保企业安全经费安排到位,使项目安全风险尽可能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2、明确使用原则,保证经费使用有据可依

为保证项目资金投入安全,新版《指南》从充分保障原则、最低可行性原则和排除原则三个方面规定,企业在保证安全经费投入达标的同时,也应当考虑项目利润,保证资金投入能够达到最保守安全经费标准,否则应对该项目予以放弃或排除。

3、明确使用范围,提高安全经费使用效益

新版《指南》从“安保固定资产投资”、“安保年度费用”以及“按项目风险等级和类别确定安保投入”等三个方面概括项目安全经费涵盖内容。安全经费使用范围的确定,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企业境外安全资金投入的合理性和企业境外安全经费使用的效益性。

(三)确定标准作业程序,规范安保服务供应商的使用与管理

旧版《指南》仅对企业境外安保力量寻求途径做出简要概括,建议企业在境外人员及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可适当申请军警力量或依据法律规定聘请安保团队进行保护。文章虽对安保力量有所涉及,但指导内容过于笼统,不利于企业安保系统的进一步完善。

新版《指南》则在专业安保队伍类别划分、警卫队伍标准作业程序介绍、安保机构武器配备管理、国内及当地安保服务供应商资质鉴定,以及保安人员使用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等方面作出具体规范,指导企业针对性地配备安保人员。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旧版在安保服务管理方面的空白,对企业安保系统效能的提升也有着更大的促进作用。

二、着眼机制体制生成,强调企业境外安全管理的制度化

与旧版相比,新版《指南》通过新增境外安全管理制度,将“目的”、“原则”和“主要内容”等方面展开论述,指导企业构建境外安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及规章制度。境外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能强够化企业境外安全管理意识,增强并承担起集团各级的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和境外项目实施责任,更有利于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国际业务管理水平和保障境外员工在安全方面的各项权利。

(一)树立“四个目的”

新版《指南》要求企业应当明确建立“境外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在增强企业人员境外安全管理意识的同时,也要注重加强项目的“源头风险控制”、强化“过程风险防控”以及提升员工“应急处理能力”,最终实现企业风险的全过程防控。

(二)建立“两类制度”

新版《指南》指出,要建成境外安全管理制度,首先需要建立起企业境外安全管理组织制度,使企业集团总部及外派单位明确自身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其次,应从抓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入手,做好企业风险防范与保障、应急与处置、监督与检查等相关工作,完善企业境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三)提出“四大原则”

企业的境外安全工作应立足于保障境外员工生命安全为核心,新版《指南》强调,企业应始终以四个“坚持”为准则,牢筑三个“防线”,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标准规范,切实实现责任生根、制度落地。同时,也应当把控好企业境外项目发展方向,正确处理风险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

三、着眼协同效应发挥,强调企业境外安全管理的体系化

(一)集成各种管理要素,建设四大安全管理措施体系

为了更好地完善企业境外安全管理制度,新版《指南》针对如何开展境外安全管理工作,指出企业应当形成四个体系,一是总部、派出单位和境外机构(项目)的“三级负责”管理体系,二是境内归口、境外牵头相结合的运行体系,三是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理相结合的综合体系,四是自检自审与总部抽审相结合的检查体系。四个体系相互补充、相互推动, 以期实现企业境外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与运行。

(二)编制各级管理文件,建立三级安全管理体系框架

在建立起企业境外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新版《指南》进一步构建了企业境外安全管理体系基本框架。文件将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从“风险管理办法”到“管理程序文件”到“计划作业文件”依次划分为三个等级,针对各级文件指导思想作出具体规划,由大到小、层层递进,指引企业境外安全管理完成从应急化管理向常态化、制度化管理方向的转变。

(三)融合各类安保力量,寻求安保服务供应方的多样化

在境外项目运行过程中,做好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固然重要,然而企业外部的治安防范工作同样不容忽视。旧版《指南》并未就企业外部应当如何开展安保工作给出具体指导,新版《指南》则在强调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的同时,指出在一般情况下,企业也应当尽量考虑聘用专业安保机构提供的保安服务。同时,要求各中资企业应依据项目所在区域的风险等级,针对性地配备各类安保人员。

四、着眼末端落实有效,强调企业境外安全管理的可操作性

(一)提供实操范例,推动安全管理理论向实践转化

旧版《指南》主要侧重安全管理理论指导,并未对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具体实操范例。新版《指南》则在其基础上做出进一步优化,分别在“安全风险管理”、“安全管理措施”、“安全审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及“境外安全培训”等章节中,各自新增了安全管理措施参考案例、撰写安全审核文件的实操参考、海外工程类项目的综合应急预案范本、以及管理班、普通员工和海外本土员工的安全培训大纲等参考模板,为企业的境外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具体的范例标准,从而弥补了旧版《指南》重理论指导、轻实践操作的不足之处。

(二)整合相关要素,深化细化安全管理措施

企业在对外投资合作业务中可能会面临不同经营风险。旧版《指南》将常见经营风险归结为尽职调查、合同安全、人员安全、场所安全、作业安全、物流安全、信息安全、医疗卫生安全、财务安全、保险保障以及环境安全等11个方面,划分种类较多但过于繁杂。新版《指南》则在旧版基础上进行重新整合,分别从人员安全、场所安全、出行安全、信息安全、保险保障、医疗卫生等六个方面出发,系统指导企业采取相应预防及控制措施。与旧版相比,新版《指南》对于企业常见风险的划分和应对措施的探讨更加规范具体且深刻。

1、针对人员安全,根据中外国情因地制宜

旧版《指南》从员工招聘、员工能力要求、员工培训等三个方面建立涉及境外中资企业雇员安全的相关管理措施,基本框架虽已确立但内容并不完善。由于从当地招聘员工是企业施行属地化经营、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措施,新版《指南》针对企业员工是由中方外派还是直接利用驻在国(地)本土资源招聘,分别根据不同国籍给出了相应的聘用及培训标准。不仅有利于企业本土化经营,尽快适应与当地之间的“文化冲突”,同时通过建立涉及人员安全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措施,能使企业更好地防范、规避及应对员工的人身安全风险。

2、针对场所安全,推行分类分级风险防范

“场所安全”中,旧版《指南》在营地、办公场所以及住宅三个方面为企业提供相应管理方案,但尚未确立具体安全管理实施标准,不利于企业切实解决场所安全管理问题。新版《指南》着重在企业项目的“场地选择”、“周界防护”、“出入口控制”等方面进行安全管理规划,将“固定营地”、“临时营地”、“办公室和住所”分别按照低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和极高风险针对性地给出不同的选定及防护建议,力图寻求企业业务需求和安全要求的最佳平衡,将境外中资企业生产、工作和生活场所中人员和财产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

3、针对医疗卫生,兼顾通用性和个体性

“出境前准备”到“境外医疗服务”和“归国后健康评价”,旧版《指南》主要是从企业整体出发,对诸如医护人员管理及医疗设施配备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然而对于企业员工个人应当如何保障自身医疗卫生安全则未详提。

新版《指南》从旧版的注重整体性、一般性深入落实到人员个体。针对员工个体,将其关注的医疗卫生安全细化为“行前体检”、“预防接种”、“旅行保健药盒”、“预防蚊虫叮咬”等方面,提醒企业人员注意相关病症,指导应对特殊事件以及中毒急救等情况,更加注重企业员工的个体性与特殊性,更加有效地保障企业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4、针对保险保障,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

企业在项目管理的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需求,旧版《指南》根据对企业项目中人、财、物的管理要求,按保险产品如人身意外安全险、雇主责任险、境外工程一切险、政治保险、融资类保险等五个方面依次做出具体指导。但面对如今日趋复杂的国际形势,仅将现有的几类保险险种作为企业人员保险保障的依据,极有可能会使企业忽视其他方面的潜在安全威胁。

因此,新版《指南》模糊了对保险险种的具体划分,转而重点对企业保险机制的建设、保险信息的管理、保险供应商的选择以及保险索赔技术的要点等方面进行综合阐述,使保险保障内容覆盖更加全面,让企业能够在未来的安全保险管理中更加有效地规避可能遇上的保险费率较高、保障不足以及索赔困难等问题。

五、结语

伴随着中国国力的不断提升,中资机构和人员已经、正在和必将越来越多地走出去,是一种客观现象和必然要求,也是中国国家利益在全球不断拓展的重要体现。在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理论的指导下,国家出台新版《指南》,将帮助中资机构和人员提高境外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高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抵御各种海外风险的能力;同时也为中资安保企业拓展海外业务,更好地为境外中资机构和人员保驾护航提供了遵循。